当前位置: 论文资料 >> 财政税收 >> 财政政策 >> 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财税对策
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财税对策

  制定对中部地区工业化的财政援助政策,加大对中部地区工业化的支持力度。第一,积极筹集改革资金,专项支持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进程,为提高中部地区工业化程度构筑规范有效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这一进程中科学的财政政策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为国有企业减压降负,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和各商行总行配合做好改制企业的呆坏账的申报核销工作。二是通过归集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国有土地出让金以及财政预算拨款等多渠道资金,专项支持国企改革。三是支持更多企业参与资本运作,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要优先支持,重点倾斜。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筹资方案的选择,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证券投资提供咨询。四是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充实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轨后,中央财政用于中部地区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规模能够逐年增加,用于困难就业群体的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第二,采取财政贴息、注入资本金、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多种方式,突出扶持和培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建设。结合中部实际,通过设立优势产业发展资金,规范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投向,整合财政支持手段,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制造基地和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钢铁有色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国家可对中部地区参照振兴东北重工业基地的做法,对中部地区特别是中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等予以重点扶持,力争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带动性强的大型、特大型产业项目能落户中部地区。第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扩大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规模。同时对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结构进行优化,重点向企业的技术研究和科技推广方面倾斜。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品档次。第四,加大国债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中部地区曾是国家投资的重点,“一五”时期国家的156项重点项目,仅河南就占11个。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性、体制性因素,中部地区大部分工业企业陷入困境。设备老化,技术陈旧,工艺落后,产品竞争能力差;老职工多,非生产性人员比重大,分流安置任务重。然而,由于资金供给的短缺,各项改革难以为继。而加快中部地区工业化进程,实现中部崛起,还必须充分发挥老工业基地的基础骨干作用。为此,借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政策和经验,建议由中央安排国债资金、贴息资金等对中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进行改造,使之焕发青春,再铸辉煌。

  调整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东部开放、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税收作为经济调节杠杆在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工业化的进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现中部崛起、建设新型工业化社会同样需要国家通过区域税收政策予以支持,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为工业企业减负,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中部地区的老国有工业企业应该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为企业设备的更新和技术工艺的改进创造条件。二是实行优惠的所得税政策。中部地区的企业、产品竞争能力差,税收成本过高是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之初,国家为了实施非均衡的发展战略,通过运用有差别的区域所得税税收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而广大中部地区为了支持这一大局,一直使用高税率,可以说,中部地区为国家的整体发展是作出了重大牺牲的。如今国家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惠的区域所得税政策仍是有效的。三是实行优惠的关税政策。中部地区整体开放程度低,外向型工业比较薄弱,开拓国际市场以及外资引进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对中部地区给予优惠的关税政策对中部地区的企业发展、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的振兴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来讲,对从事外贸的企业以及从事出口产品制造为主的企业和需要从国外进口设备、原料的企业,由于进出口关税对其收益的影响更大,因此涉及进出口关税优惠的国家区域税收政策的力度要明显大于仅仅只涉及所得税优惠的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尤其是在吸引外资企业投资于特定地区或行业时,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必然要扩大到进出口关税的优惠。四是完善出口退税机制,调整和优化外经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由主要用于出口退税托管贷款贴息改为重点扶持工业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到境外投资办企业给予资金资助。通过实施进出口关税减免,促进外向型工业企业的发展,提高外向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五是进一步完善税法,赋予地方人大和政府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我国地域辽阔,区域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均衡,在全国统一的税法前提下,赋予地方人大和政府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金人庆 积极运用财政手段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J] 财政研究,2004,(9)

  [2]陈秀山,等 转轨时期转移制度的区域均衡效应[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4)

  [3]朱汉清 政府转移支付的目标选择[J] 财政研究,2002,(5)

  [4]苏明 财政支出政策研究[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5]郝寿义 区域经济学[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6]胡国强 河南省经济发展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4)

  [7]张占仓 中部崛起的产业走向研究[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3)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