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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新趋势:风险自留

  显然,只有当企业的力量比较强大,在国内甚至国际上拥有多家分支企业的时候才能满足这样的条件。随着企业的逐渐发展壮大,分支企业的数量增加,可以在其内部分摊损失,具有较好的损失管理经验,筹资能力增强,会逐渐用风险自留来取代保险管理一些损失风险。在风险自留形式的选择上,企业往往会选择建立内部基金。因为建立内部基金在提供弥补损失的一定流动性的同时,不会给财务带来过大的冲击,而且不必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另外还能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自留的高级形式——专业自保公司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是企业用内部基金进行风险融资的高级形式。第一批真正的专业自保公司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国组成。当时的英国石油公司、帝国化工公司和尤尼来佛公司等都为承保它们自己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在英国开设了保险公司。在过去的20年中,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到1996年,在北美、欧洲、亚洲的23个自保营业地中已注册登记的自保公司已达3600家。我们还可以来看以下一些国家拥有的自保公司的企业所占比重:

  国家               自保公司所占的比重

  美国            5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90%拥有自保公司

  瑞典            5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90%拥有自保公司

  英国            2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80%拥有自保公司

  法国            2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10%拥有自保公司

  德国            2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5%拥有自保公司

  意大利           100家最大的公司中有5%拥有自保公司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与传统的用内部基金进行风险融资相比较,除了可以节省费用,获得投资收益,承保一些保险公司不保的风险外,还可以进入再保险市场,享受更为低廉和优质的服务,或多或少地享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一些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风险融资。

  从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来看,它更有利于突破保险的传统观念,不断扩大经营的领域,将业务拓展到金融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等,使自保公司成为一个风险融通的管理者,而不仅仅是一个保险公司。它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和不可低估的作用,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我国企业风险自留的前景

  风险管理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风险自留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在我国企业中却由来已久。我国企业进行风险自留的思想一般也较为朴素,对于发生频率高、损失金额小的风险损失往往是作为费用冲销掉,而对于发生频率低、损失金额大的风险损失,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采取的是投保的筹资方法,或者干脆就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期望损失不会发生,而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就会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通过建立专门基金的形式来应对巨大的风险损失,在我国并不多见。我国至今尚没有专业自保公司。我们能够获得的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只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石化总公司试行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可见,我国企业尚未将风险自留作为应对大型风险的主要管理方式。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我国企业的整体规模偏小。在我国,只有海尔等少数大型企业初步实现了国际化。我国企业的整体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较小的规模使得风险无法在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的分摊,难以估算出应当提取的基金数额。

  2.我国企业经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我国的大中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由国家财力作为强有力的后盾,无论什么天灾人祸都由国家来承担损失。尽管国有企业已经改制,但政府与企业之间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我国企业的经理人员普遍忽视潜在风险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财务上的剧烈波动。据测算,全国大型企业的投保率只有35%,中型企业也只有45%.这并不是因为企业能够较好地自留风险,而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同样,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而放弃其较高的投资收益,自然比较困难。即便真的建立了基金,也可能在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被占用,这也就丧失了建立基金的意义。

  3.我国企业缺乏对风险的管理经验。这就导致企业实行风险自留的成本较高,与投保相比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将被取消。企业必将被推上国际舞台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同场竞技。而培育企业风险自留的能力,组建专业自保公司,无疑可以促进企业的经营稳定,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培育我国的大型企业集团。从保险业的角度来看,专业自保公司的建立可以增加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提升我国保险的整体水平。在加入WTO后,必然有许多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外资风险公司进入,我国企业若能积极兴办专业自保公司,必然能够减轻入世后民族保险业将要受到的冲击。在保险业的“十五”规划中,国家已经将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但从目前我国企业的状况来看,建立专业自保公司还需要很多的条件。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另一方面要选择一些财务力量强、规模大的企业作为试点,还可以考虑几家大型企业联合建立专业自保公司。

  可以预见,自保以及专业自保公司必然会在我国取得长足的发展,在不远的将来自保和保险作为风险筹资的两种主要形式,会一同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许谨良、周江雄主编。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1998年。

  [2] 小哈罗德·斯凯博等著,荆涛等译。国际风险与保险环境——管理分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1999年。

  [3] 金德环、许谨良主编。2001中国金融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今年。

  [4] 许谨良、王明初、陆熊著。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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