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资料 >> 会计审计 >> 会计研究 >>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分析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分析


2 对中国准则制定模式的分析评价
  不同类型的准则制定模式各有利弊,关键在于适合各国情况。一国采取哪种类型的准则制定模式取决于本国的经济环境、政治体制、历史因素等,还必须考虑会计职业界的成熟状况。就我国而言,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司,这是典型的政府机构。会计司内设会计准则课题组专门负责我国准则的研究、规划和起草工作。它的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活动都需经得财政部高层的批准和认可。我国目前采取的准则制定模式是典型的政府管制模式。
  总体上说,结合我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历史因素及会计职业界的情况而言,现有的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美国、英国模式的产生和发展与他们赖以存在的会计环境息息相关,他们的模式确有许多优点,但和中国的影响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环境因素都不相适应。我国目前的政府管制模式是适应中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历史因素和中国目前的会计职业界的发展水平而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目前需要做的不应该是重建一个新的模式,而是如何完善现有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以制定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会计准则。因此,下面两个问题也许是应该着重考虑的:
2.1 准则制定人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准则制定人员是准则制定的核心,是准则制定过程中博弈的直接参与者,其具有广泛代表性是博弈充分的保证。另外,会计准则的制定除具有技术性问题,还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问题。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制定人员只包含政府官员和理论界代表,没有企业界等一些相关利益集团代表参与,在制定准则时就无法考虑到企业等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并进行协调。这就导致准则制定出来后企业在会计处理时也不一定按照准则要求去做。美英等国的准则制定机构中,准则制定人员来自会计职业界、企业界、证券交易所、专业研究机构、政府、投资人等各个方面,这是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保证。
2.2 准则的制定程序应更加有效
  科学的准则制定程序是会计准则制定能够充分博弈的保证。就目前我国的准则制定程序而言,有以下两方面是值得改进的:
  (1) 增加准则制定的公开性。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基本上是不公开的,导致有关的利益集团对当前在制定什么准则、是什么内容不了解,当然也就无法在事先对将要制定的准则施加自己的影响。
  (2)会计准则在征求意见阶段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专家及企业界人士。目前我国准则制定在此阶段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达到征求意见的目的。当然,准则制定人员代表的广泛性确实可以在事前考虑协调好一些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但他们毕竟不能完全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此时,就需要广大利益集团特别是企业界的参与。毕竟,准则是由企业运用,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也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没有能力承担一项准则的经济后果,那么这项准则是不可能在企业得到很好实施的。所以,广泛有效地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界的意见,对于制定出公正的会计准则以及准则发布后能被企业真正接受运用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会计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2 苏月嫦.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改革的新动态[J].广东审计,2003(10)
3 刘用铨.有关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J].财会月刊,2003(13)
4 梁爽.中外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比较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3)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