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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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对策建议 从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践来看,为了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调控非税收入的能力,摆脱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改革所遇到的部门利益驱动和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约束,各地虽然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由于这些改革主要集中于某一方面或某一具体环节上,如各地开展的征收方式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等,并没有触及部门、单位既得利益等深层次矛盾,政府的调控能力仍显不足。因此,要使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唯有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才能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更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 要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尽快建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真正把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一是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观念,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二是树立全局观念,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置于财政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衡量,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摒弃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的倾向。三是树立宏观调控观念,注重完善政府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通过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社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而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正本清源,分类规范管理 国家财政收入采取税收和非税收入两种形式同时并存。对于非税收入的改革,需要从总体上正本清源,还税或费的本来面目。大部分名为费实为税收收入,可纳入税收管理,即实行“费改税”;小部分属于费的项目,仍维持收费,纳入预算内或预算外管理;至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存财政专户。当然,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则在改革中予以废止。通过清理整顿,实施分类改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使之“分流归位”。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体系 1、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综合预算,将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必须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 2、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当前,一是要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体系。二是完善账户管理,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取消各征收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的收入过渡户,确保各项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以防转移、截留预算外资金、“小金库”和“账外账”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实行收支脱钩。要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其核心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脱钩。即:执收、执罚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预算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单位履行职能所需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切断部门组织收入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从体制上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3、扩大和完善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对罚款实行“罚缴分离”,款项由代收银行直接上缴财政。 4、严格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强票据管理总的原则是要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目前在不少地方改革中出现的统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一种很好的模式,值得借鉴。从实际运行来看,效果较好。 5、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非税收入管理软件,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实现非税收入从票据领购到自动核销、单位开票到自动入账、银行代收到传送信息、财政处理信息到分类管理等环节的一系列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财政与银行、财政与执收执罚单位、财政内部和财政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6、建立严格的法律体系。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财力的全面法律约束。 7、建立专门的收费监督部门。该部门不受同级政府机关领导,而直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上一级政府部门负责。将政府收费置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不允许有不受监督、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在具体操作上可实施领导负责制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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