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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财务管理模式研究


4. 资金沉淀严重
“一路一公司”模式无法从整个区域的高速公路规划与整体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出发,导致资金的借贷和使用与高速公路网络 建设进程不协调。对于资金富裕的高速公路而言,公司在没有新的 投资项目时只能将富余资金闲置,而资金紧缺的高速公路公司为 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必须支付高成本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资 金。从而高速公路系统付出的机会成本为闲置的资金与按同期贷 款利率所计算出的利息,即沉淀资金成本。在“一路一公司”模式 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银行贷款的资金供给之间缺 乏统筹协调,银行贷款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到位,而各 高速公路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常常与原计划不一致,资金使用与 资金到位之间存在一定时差与数差,致使部分贷款资金闲置且必须遵照合同支付利息,从而造成各高速公路公司出现资金沉淀额 大、利息负担沉重、资金使用效率低等现象。
二、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对策研究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新的财务管理模式以供参 考。新模式对“一路一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一些改革,以适应当 前我国高速公路市场化发展的要求。
1. 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系
新的财务管理体系将加强交通厅对各高速公路公司的资金使 用情况和财务行为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变原来分散式财务管理模 式为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实行“统贷统还”、“收支两条线”政策。 这将改变过去各高速公路单独筹资与偿还债务的做法,把一个区 域内的高速公路视为一个整体,实行规模经济,用收益好的高速公 路通行费收入补偿收益较差的高速公路项目,实现区域范围内高 速公路统筹管理、平衡还贷,从而形成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和滚动 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保证高速公路系统财务的综合平衡。
新的财务管理体系将改原各高速公路公司对建设资金自行使 用为集中管理,各公司所需资金通过编制预算,由资金集中支付中 心在经过总公司审核后下拨,各高速公路公司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资金。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支出集中管理机构将不予批准,除特 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和超支外,经费超支部分由各高速公路公司 自行弥补。通过集中管理和有效的预算管理,将下属各高速公路公 司所上缴的车辆通行费收入进行合理安排,保证专款专用,有利于 防止资金的挪用和建设成本虚增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保证建设 资金使用到位、不浪费,保证成本费用不超支和车辆通行费收入不 会被转移或挪用,最终确保贷款本息的按期偿还。
新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考虑将原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高 速公路公司改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这样,各高速公路公司将不 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原各公司的债务自动转到总公司名下,因而,总公司便能顺理成章地对各高速公路分公司实行“统贷统还”、“收支两条线”,能够将各高速公路公司的债务以及通行费收入纳 入统一管理范畴,并根据各高速公路公司不同的收支及财务情况 对资金进行统筹调剂。
2. 实行预算管理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使 用效率,减小还贷压力,杜绝建设、经 动 态 信 息 营资金挪为他用,有必要对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严把建设贷 款的发放关和加大对贷款使用的监管 力度。 按照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高速 公路公司预算可按以下思路编制: 首先,由各高速公路公司编制下 年度经费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 支出预算,其中收入预算主要是指通 行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 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其次,由总公司对各高速公路公 司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并上报交 通厅。 第三,由交通厅审核各单位预算 并批复。 第四,年度预算执行完毕,由交通 厅会同总公司抽取部分高速公路公司 作为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对这部分单位进行审计。如审计发现 有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交通厅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 建立高速公路资金集中支付中心
建立集中支付中心能有效监督管理各高速公路公司的财务行 为,提高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建设资金的浪费和建 设成本的虚增。在原有“一路一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下,交通厅未能 对各高速公路公司的资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对各公司 负责人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有效的制约;而且各高速公路公 司自行管理资金、自主安排资金的用途,在资金使用上存在很大的 随意性。另外,出现时差和数差的情况下,贷款协议得不到及时的 修改与调整,造成资金的沉淀,增加公司的偿债负担。 集中支付中心变原有各公司对建设资金自行使用为集中管 理,实行对贷款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调度偿债资金。这样可以 有针对性地对所需要的建设资金进行贷款,而不是严格按照合同 或原计划贷款。同时,总公司对下属的各个高速公路公司实行预算 管理,各高速公路公司在预算范围内安排资金的使用。 建立集中支付中心有利于合理安排偿还计划。在原有“一路一 公司”管理模式下,高速公路公司各自为政,只按自身利益发展,不 顾及其他高速公路公司。实行集中支付方式,各高速公路公司将收 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如数上缴,由集中支付中心统一进行贷款的 偿还,这样可以将车辆通行费收入高的公司的结存资金调剂用于 车辆通行费收入较低的公司的贷款的偿还。这样有利于安排贷款 本息的偿还,减少贷款的偿还压力。 建立集中支付中心符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发展趋势。高速公 路路网是在路网内各条(段)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的基础上逐步成型 的。由于投资体制、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一路一公司”模 式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难于协调统一。集中支付中心 的建立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奠定了一个制度基础,因为以集中支 付中心为特征的新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协调各高速公路公司的利益关系,统一规划收费站点,统一制定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统一制定收费规则和业务流程。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革除了高速公路 分割式管理的弊端,对提高高速公路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实现 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高速公路畅通、快捷特性 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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