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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对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


3.投资公司的贷款问题
投资公司由于项目建设的特殊性需要,为了使项目尽快投产见效,有的项目不但有股权投资,还适当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负担了一定比例的股东贷款。对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也是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经营业务。因此,《核算办法》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和“长期委托贷款”科目,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并且还设置了明细科目:应计贷款本金、非应计贷款本金、减值准备。
4.抵债资产的核算问题
投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通过股权交易、债务抵偿等经常取得各种非货币性资产。但存在产权变更的问题,包括:(1)无法取得产权证明;(2)取得产权证明的费用过高,且这些财产多数未作为投资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是不需用的财产物资,或是准备转让和折价出售的。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能客观地反映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构成。
《核算办法》增设了“待处置资产”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入账时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抵账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待处置资产不属于投资公司的经营资产,因此《核算办法》规定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取得的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旦转为自用时,就要按照企业自身的资产进行核算,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
5.明确了项目前期费用的核算问题
增设了“待转投资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投资尚不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如果投资谈判成功,设立了项目公司,则转入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最终没有谈判成功,导致不能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则转入管理费用。
6.利润表作了适当调整
投资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区别于一般企业,没有一般工商企业通常意义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在投资公司现行的利润表上,“主营业务利润”项目前面的几个主要项目都是空的,而且,“主营业务利润”项目可能为“零”。而后,再加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也只能是负数。《核算办法》对“利润表”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主要是将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投资公司的收益,从而解决了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零、营业利润为负数的问题。

三、《核算办法》对我公司的影响

《核算办法》体现了投资公司的特点,明确了投资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遇到的共性问题。特别是对政府委托投资等代行政府职能的业务办法规定可单设科目核算,并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尚未明确产权关系的股权性质的投资,增设“未确认股权投资”科目;对抵账物资单设“待处置资产”;将投资收益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等等。这些规定对我公司今后绩效考核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现对这两方面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有利的方面
1.解决了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问题
原来我公司利润表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很小,每年只有2个亿左右的利息收入,而分红近7个亿只能作为资本利得列示在营业利润后边的投资收益项下。在现金流量表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投资分红都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次《核算办法》将投资收益作为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其现金流量也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2.解决了政策性投资亏损对投资公司利润影响问题
《核算办法》根据国有投资公司的特点,专门增设了“定向投资”会计科目,用来核算政府拨付资本金或者指定的投资项目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划转的投资项目。其最大特点就是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可以不提减值准备。增设这个科目解决了国有投资公司由于政府行为造成的亏损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考核的问题。
3.有利于加强子公司的管理,提高集团化管理水平
参控股企业要按月向总公司报送财务报表,使参控股企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按月合并会计报表可以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加强子公司的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

(二)不利的方面
1.尽管“定向投资”为我们减少了许多亏损因素,但自主投资的亏损项目依然对我公司的利润有较大影响
过去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总公司只反映分红,不反映亏损,因此不管子公司亏损多少,与总公司的业绩没关系。而现在采用权益法核算以后,子公司每个月的盈亏都将直接并入总公司的账上。根据今年的财务预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比成本法核算减少当年利润1.2亿元。这一方面是由于非政策性投资项目中的亏损企业,其亏损额按股比直接减少了我公司的利润;另一方面,过去实行成本法核算时,上年实现的利润在第二年实际收到时再确认收益。也就是说,今年发电企业利润高,今年收到的分红就多,相应地,我公司今年的利润就高。而实行新制度以后,只有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利润才能计入我公司当年的利润,所收到的上年分红只能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由于发电企业今年利润有较大幅度的降低,直接影响到我公司今年的利润,与上年相比减少很多,预算利润仍比上年有所下降。
2.尽管《核算办法》给了投资公司一些宽松的会计政策,给投资公司留出了一定的操作空间,但不可能解决投资公司所有的问题
毕竟是在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之下,与其他企业用同一准绳来衡量,有许多方面我们还得按统一的制度来处理。比如:在代扣代缴营业税问题方面,由于现在的委托贷款均由当地银行代扣代缴营业税,如果按权责发生制计息,公司缴纳了营业税,但利息超过90天没有收回,收入可以冲,但营业税如何冲?也无法抵销,多缴部分扣不回来。另外,《核算办法》取消了固定资产投资基金科目,那么,该科目的余额就要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这将带来印花税问题。如何做到不因会计政策变化而增加企业税收负担,是摆在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个课题。
总之,《核算办法》解决了投资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遇到的一些主要问题,为投资公司顺利执行新制度创造了条件,使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得以融入到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来。但《核算办法》也不可能解决投资公司的所有问题,要想用足用好这些会计政策,还要依靠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去领悟,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去把握。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信息质量和整个会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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