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逆向选择”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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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逆向选择”的对策与建议 (一) 加强集中支付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无论是领导还是财政管理人员,都应从传统的理财思想和方法中转变过来,由于资金不再拨到单位账户,不可能随意更改和变通支出项目,所以认真编制预算有利于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预算应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对每一项支出都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编制,详细论证,使年度预算计划更科学全面,更规范细化。预算是由基层部门广泛参与制定的,预算所包含的信息更为广泛,作用的空间更广阔,它把管理的计划与控制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尽量扩大直接预算的编制范围。并且要提高各级预算单位领导者的思想素质,让其认识到集中支付的目的不是收权,而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他们从内心认识到集中支付的战略意义,才能逐步减少授权支付的申请,政府采购的力度才能逐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二) 加强预算单位会计委派制的执行力度 会计委派制是指实行两权分离的单位中,由管理方或所有者向被管理方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的主要特点是被管理方的主要会计人员由所有者委派,被管理方不得干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也就是说,主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单位任命而是由管理方委派。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管理方的利益。此外会计委派制还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 我们在研究会计集中支付制度时会发现很多问题:存在一定模式上的缺陷,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分离,预算管理有些失控,审核只是流于形式,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目前,很多预算单位的领导与编制预算的会计人员互相联合,通过大量申请授权支付的方式来抵制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从而降低了集中支付的有效性。如果引入会计委派制将会限制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的勾结,使得财务的独立性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加强预算单位会计委派制的执行,并且实行不定期轮岗制度,将会计人员的利益与预算单位的利益人为分开,会大大提高全面预算的执行力。 (三) 相关利益群体应建立正和博弈的合作关系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也有很多利益相关的群体:财政会计、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及众多的会计人员。在这样的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为都不是单人决策,而属于多人互动决策。单人决策是指个人的收益只与自己的行为有关,而多人互动决策是指一个人的所得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而且也依赖于他人的选择。如果参与人事前达成一个协议,每个人都积极遵守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是纳什均衡。“囚徒困境”又告诉我们,只要博弈的次数是有限的,合作就不会出现,背叛往往不会吃亏。但是如果博弈进行时间足够长,合作仍然可能出现。也就是说重复博弈会迫使参与人必须战略、长远地看待问题,当人们着眼长远后发现合作比背叛带来的收益更多,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互助者。 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也存在这种博弈关系,应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合作才是最优决策。例如:国库与代理银行之间应互相信任,代理银行认真把关,绝不允许出现套取国库资金的现象,否则一票否决,取消其代理资格;同时国库也应积极配合,及时与代理银行清算代垫资金,如果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清算,那么应及时补办手续,作为政府向银行的贷款处理,按规定还本付息。财政不能总是高高在上,认为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应该为其无条件付出和为之服务,互助双方应互利互惠,任何交易决不可能建立在单方面受益的基础上。我们常说重复博弈可以使坏人干好事,并不是坏人真的变好了,而是在博弈中,只有双方是互利的,重复交易才有可能持续发生。 (四) 运用网络信息系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是减少资金下拨与支付过程中运行的中间环节。财政拨付额度给用款单位,所有用款单位统一采购用品,在额度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由国库统一支付。这样的过程,不仅提高了财政支出透明度,加强了财政管理监督,而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应做到实时支付,当日清算。而这所有的过程必须依赖现代网络信息系统。 现在的网络信息系统可以实现预算单位网上申请用款,会计核算中心网上审核,代理银行网上支付这一系列的工作,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网络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有效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款和多环节审批程序的问题。而过去传统的手工操作是不能满足这种管理要求的。这也对我们现代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懂业务知识,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又要掌握网络知识,由核算型向核算管理型转变对财务人员自身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复合型的要求。 (五) 促使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耦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客观需要,弥补了当前会计监督机制存在的两大缺陷,一是现有经济监督体系基本上属于事后监督,难以起到预警作用,诱发了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是“内部人”控制,弱化了财政监督的有效性。一旦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能有效融合,便能使整个政府财政体系的经济活动的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对各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达到有效监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的融合是必然的,因为它们承担对象一致,两种制度的最终目标一致。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通过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是通过改变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两种制度的出发点尽管不同,但最终归宿是完全一致的,目前很多已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又全面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实践必将证明这两种制度最终能够有效融合。 参考文献: [1 ] 龙绍锋。 建议谨慎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J ] . 预算管理与会计,2002 (4) . [2 ] 肖俊,朱学良。 如何审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J ]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 (6) . [3 ] 钟淮山,李建平。 会计集中核算的影响及其审计对策[J ] . 湖北审计,2002 (7) . [4 ] 郭桂花,刘清军,柳瑗。 会计集中核算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与对策[J ] . 财会研究,2003 (12) . [5 ] 储敏伟,孙敏。 关于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思考[J ] .中国财政,2001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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