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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常规内审的质量

  三、建议

  l、常规内审应以“有权”部门为审计重点。常规内审应以金融监管部门为审计重点,金管、外管、农金、计信等部门,是人民银行的主要监管部门,其工作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一方金融秩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金融业的平安。常规内审要重点审计这些部门是否有效地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执行政策是否正确,各项业务操作是否有越权行为。

  2.常规内审应以“有钱”部门为审计重点。常规内审要重点审计营业部、会计、国库等部门的风险点和联行结算、再贷款、专用基金、基建等项目。要重点审计这些风险点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业务操作流程的合规性,以及岗与岗之间是否有平衡制约机制。

  3、注重常规内审工作效果,提高内审权威。首先,要在制度上保证常规内审效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常规内审报告应作为评价一个行或一个部门及其领导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是年度考评的第一材料,并要与干部的任免、奖惩有机结合。其次,对常规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方能对被监督部门产生有效的制约和约束。再次,对常规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要从制度上、管理上探寻病因。风险发生于业务,隐患植根于管理,要从源头扎起防护网。同时,相关部门要针对被查行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树立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缎的责任感,从而推动全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内控机制的完善和有效运作。

  4.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模式。常规内审涉及一个行的所有业务,不同类型的审计事项检查方法各有特点。比如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审计,可采取查阅有关管理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底稿,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执行财政法规方面的审计事项则可通过调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实物盘点、核对等方式来进行。

  对不同类型的审计方法,建议在实践的基础上分别制定规范、统一的操作模式。比如对内控制度的测试,可按各级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性质,制定统一的测试内容、程序和评述的标准;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央行职责情况审计,可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内审问卷和评价标准;对会计、营业部有关资金管理、财务结算等方面审计,可制定统一的操作分析软件;对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方面的审计,可在制定规范的检查内容和评判标准的基础上,以评分制形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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