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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会计控制



  2 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研制开发的控制。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研制开发,不仅涉及到诸多学科,而且还涉及到其系统是否遵循会计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尽管财政部规定了只有省以上(包括省级)财政部门才可以组织商品化会计软件的评审,然而大多数商品化会计软件仅仅是手工会计的功能模拟,而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却先天不足,所以,财政部门在依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法规对商品化会计软件进行评审时,尤要重视对软件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使会计软件公司明确自己的责任,以严格规范会计软件产品的程序系统在数据输入、处理、输出、传输和安全保护的控制功能。

  3 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这一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内容:(1)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定各种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其考核办法。(2)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口令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机房、保卫、数据资料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制度。(3)机器操作管理制度。规定应遵守的机器操作过程和应注意事项。(4)数据管理制度。规定输入、输出、存储、查询、使用数据应遵守的制度。(5)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重新规定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办法以及领用手续。(6)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规定系统维护的申请、审批和应完成的任务。

  (二)微观方面

  1 加强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组织控制。要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使系统中的有关人员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能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问题。必须贯彻五分离原则:(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

  2 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的控制责任。计算机能否输出正确的会计信息,不仅取决于处理程序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计算机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为此,企业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科学地设定企业各个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明确各个控制主体和责任人,规范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3 加强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审计。电算化内部审计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是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电算化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各种控制手段的弊端,找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在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应有内审人员参与,定期检查和测试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工作情况,参与制定和监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强化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议

  (一)政府推动与企业配合相结合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政府加大了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管理,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效果并不十分显著。原因之一是内部会计控制尚未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许多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主动配合,对会计信息化及实施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存有戒意,误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特别是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削弱了自己的经营决策权,于是构造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似乎成了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笔者认为,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才能激发企业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会计软件研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会计软件方面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仍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软件研制单位应认真研究新《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法规,将有关条文融汇到软件程序中去,并结合形势的变化,使会计软件产品不断升级。

  (三)加强对企业“甩账”的审批工作

  实现会计信息化的目的就是用现代化的工作手段代替手工作业。但是,“甩账工作”并不是由各单位自行做出决定的,还需要有关部门作全面系统地评测,以保障单位会计电算化安全、顺利地实施。然而,在具体运作上,却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审批“甩账”的标准,加之各地根据财政部门比较注重核算结果的正确性,而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审查拘泥形式,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隐患。因此,财政部门应认真把好这一关,真正地为企业着想,而不是马马虎虎走过场。

  总之,实现会计信息化后,要围绕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提出更高的控制要求,选择新的更多的控制对象,采取更好的控制方式,重新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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