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现状与对策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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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现状与对策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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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并不断加大执行的力度,即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地方人大、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规采购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所在单位有关业务处室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切实编制好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做到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在编制时间上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在编制方法上与部门预算编制协调一致。要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细化具体采购品目,形成列明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构成、品目名称、采购数量、规格型号、采购方式和采购时间等内容的政府采购预算,以全面反映各部门年度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能够同步编制和同步批复,从而提高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时效性、增强完整性和前瞻性。同时,要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制度,减少执行中的追加和调整事项,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创造条件。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在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上,应增加有关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分类方面的内容,使政府采购计划能够达到科学和规范的要求,减少随意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数额拟达到的计划目标,尽可能地安排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采购,或将小规模采购集中统一组织,集中采购项目资金,实行批量采购,逐步提高公开集中采购比重,降低分散采购比重,提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改进采购方法,推广协议供货制度,使“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的法定目标尽快得以实现。 依法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如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加强对包括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在内的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在贯彻政府采购法、按采购程序规范操作方面做出表率,约束自身的采购行为。 建议设立预算周转金 为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设立政府采购预算周转金,使负责支付采购款的国库部门能够科学调度和及时拨付采购预算资金,以便采购办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实施大规模公开招标采购,扭转目前根据资金情况,一事一议,酌情确定具体采购方式的被动局面,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整体优势和规模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的及时、全面、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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