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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错更正与合并会计报表项目抵消的分析

  2.合并会计报表抵消项目的账务处理

  案例2:B公司是C公司的母公司。今年1月31日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确认有一笔存货销售业务需要抵消。该笔业务是今年10月31日发生的,母公司销售一批库存商品给子公司,销售价格500万元,成本400万元,子公司购入后当年全部未销售,款项一直赊欠。假设不考虑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影响,增值税率17%,且坏账准备和盈余公积另行处理。则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消分录时,第1年的抵消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

     存货  100

  借:应付账款-B公司  585

   贷:应收账款-C公司 585

  由于第1年的抵消分录并没有进入B公司和C公司的原有账表系统之中,加之这批存货在第2年全部未销售,这笔未实现的内部销售业务对于母子公司会计报表的累计影响全部未消除,因此,第2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还需要考虑其实质影响,进而连续编制抵消分录,一直到其影响数全部消除为止。如果上述分录是会计差错调整,则在编制调整分录后,会计人员可以将调整金额通过常规过账程序进入母公司和子公司原有的会计报表系统中,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则无需再进行账务处理。与会计差错更正不同,在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时,第2年还需编制相应的抵消分录,这里假设不再考虑内部债权债务问题,则其账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存货            100

  假设在第3年C公司购入B公司的存货还是全部未销售,则在编制当期合并会计报表时,由于其实质性累计影响并未消除,则还需对这笔业务编制抵消分录,其账务处理同上。假设在第3年子公司把上述存货全部销售,销售收入600万元,由于上期的调整分录没有进入B公司和C公司原有的账表系统之中,它还会影响到合并会计报表项目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但对存货的累计影响就此全部消除了,因此,存货无需再次调整,但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还需要调整,其抵消分录变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

  假设在3年C公司购入B公司的存货被销售了15%,销售收入80万元,其余未实现销售,则第1年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数还需全部抵消,而对于存货来说,其累计影响数还有85%尝未消除,因此,也需要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再次抵消,其账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

     存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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