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经营亏损产生的所得税问题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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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会计处理: (1)今年度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00×33%=33(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 (2)今年度 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50×33%=16.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6.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 (3)今年度 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50×33%=16.5(万元) 本期应交所得税:10×33%=3.3(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16.5+3.3=19.8(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6.5 -当期所得税费用 3.3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 四、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未来无法获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4:甲公司因市场结构调整,今年度发生经营亏损200万元。甲公司预计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甲公司今年度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继续发生亏损20万元,公司预计在以后年度很可能无法结转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甲公司今年度、今年度、今年度、今年度情况好转,每年实现税前利润30万元。甲公司今年度实现利润6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甲公司会计处理: (1)今年度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6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66 (2)今年度 甲公司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作相应的专门会计处理 (3)今年度、今年度、今年度、今年度各年会计处理 每年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30×33%=9.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9.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9.9 (4)今年度 甲公司先弥补今年度亏损20万元,由于今年度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弥补时也不应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原今年度亏损已超过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只能以税后利润弥补,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转销。 应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66-9.9×4=26.4(万元) 计算本期应交税费:(60-20)×33%=13.2(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26.4+13.2=39.6(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6.4 -本期所得税费用 13.2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6.4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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