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算化系统的跨年度调整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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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这是一项销售业务,企业因货款未完全收到,不愿提前缴纳增值税而未确认销售收入。审计发现后,企业同意将该笔收入如实反映。 部分调整分录为: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万 贷:发出商品 400万 (2)借:应收账款 5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27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3万 (3)借:其他应付款 200万 贷:应收账款 200万 所得税等的调整分录略。 调整涉及的报表项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等。因该业务金额较大,如果依据明细账数据进行应收款账龄、存货周转率等的分析则受到较大影响。 假设A企业销售没有季节性,被调整的500万元收入的业务均匀分布于全年各月,今年原报表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原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为1200万元。则依据原报表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5000/1200)=4.16次,调整后的真实应收账款周转率=(5000+427)/(1200+500/2)=3.74次,两者相差0.42次,即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相差10天。 假设今年A公司改变销售政策,销售收入仍然是5000万元,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降低至1100万元,则实际应收账款周转率25000/1100=4.54次,但因调整事项记录在今年,年初数被调增500万元,则依据报表数据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5000/(1100+500/2)=4.02次。与实际数相差0.52次,相当于虚增应收账款天数10天,依据这样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出不恰当的结论,比如本例中有效但效果不是特别显著的销售政策就会被否定。所以为保证内部分析需要,应同时使用第二、第三种调整方法,分别保存不同的数据。 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源在于,目前的财务核算系统与财务分析系统是同一个系统,不能按分析需要调整历史数据。只有当具有数据采集、转换、调整功能的专用分析系统普及的时候,财务核算系统才能做到“一套账”、严格地执行日清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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