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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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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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不是随心所欲的,它必须考虑会计工作的特点和企业的现状,以及有关法律制度,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使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达到其最终目标。一般地,应考虑如下几项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即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 第一,实施会计电算化,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 第二,必须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三,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以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2、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虽然不能从表面上看到是由于企业实施电算化。 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在系统实施前,应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先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二,可行性研究要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来开展。一般来说,评价电算化系统的经济效益,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眼。也就是说,要从计算机是现代化管理的辅助工具这个角度来评估它的效益。 第三,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也应坚持效益性原则,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3、系统性原则。 也就是以包括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要注意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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