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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特点及尚待研究的问题



三、新准则的特点及其问题
(一)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
1、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既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
3、解决双方准则中的非实质性差异,并在探讨公允价值的计量、关联方关系的确定以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允许转回等很少几项实质性差异的解决方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这些少量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中国法律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决定的,中国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既具有适时的先进性,又在转型经济和发展中国家中具有开拓性和代表性意义。
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在关键环节和根本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签署的“联合声明”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予以了确认和肯定。
新准则国际趋同取得的成果并不代表理论研究已经到了尽头,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问题和挑战。
(二)会计准则的操作更多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如何计量?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允许对换入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2、债务重组准则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会计处理允许采用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3、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加大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准则规定予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等),借款种类的扩大(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这样处理将减少本期借款费用化金额,导致企业利润增加。
3、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由原来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市价计价,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6、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导致本期利润增加。
7、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这种做法将导致费用减少,利润增加。
8、股份支付准则是对上市公司业绩有负面影响的一项规定,因为股票期权费用化意味着实施股权激励时将增加公司的相关成本或费用。
9、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规定存货的成本结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在物价上涨的前提下,上述计价方法的改变将使得上市公司费用减少,利润增加;物价下跌时相反。
10、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使用范围的扩大使利润产生波动。
12、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利润波动。

四、新准则实施后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相关法规的配套
    相关的法规是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例如《公司法》、《税法》、《证券法》、监管方面的法规等。需要对如何将法规与准则进行协调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提供理论指导。
(二)会计人员培训和职业判断
    职业判断首先需要对客体进行了解,其次要求主体具有相应的能力,需要职业判断的事项往往是盈余管理的手段,因此需要了解经济业务是实质进行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的能力因人而异,因此需要研究如何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使得企业提供的信息将更有助于未来的决策。新准则解决了要不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问题,现在面临的是如何计量的问题。但是公允价值如何操作,需要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程序、参数等方面进行开发,这是企业会计和审计都要解决的问题,也对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针对企业、上市公司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为全面实施新准则献计献策。例如:(1)减值会计:减值的判断、资产组、总部资产。(2)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目前国有企业99%、上市公司95%采用应付税款法,如何操作?(3)企业合并问题。
(四)会计监管
    新准则实施后对会计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进入本世纪后,我国监管力度加大,例如: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成立。但是会计监管是监督加管理还是监督加管制?监管的目的何在(按照管制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监管目的是要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利益,会计监管目的是否也是如此)?监管的范围(会计过程、信息、报表、人员)是什么?监管的手段有哪些?这些都需要进行研究。
(五)国有企业和特殊实体如何采用新准则问题
    是否所有的企业都要采用新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会有什么负面问题,都尚未解决。
    新准则存在一个基本假定,即根据信息作出决策。这一假定对于上市公司较为符合,但是对于国有企业是否符合依然存在疑问。如果国有企业只是成本中心或利润中心而不是投资中心的话,企业就没有权力对现金流的使用进行控制,又如何要求他们对未来现金流负责呢?如此一来,按照新准则提供的信息的有用性就有问题,以此为依据考核国有企业领导人就会造成国有企业与监管层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大量的补充信息、调整信息,以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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