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资料 >> 法学论文 >> 国际法
 国际法
 国际法最新论文
· 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 董事会制度的基本法律概念
· 海运索赔中承运人过失举证责任分配的
· 国际贸易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扣押及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救济制度
· 浅谈国际投资法的法律制度
· 对外贸易法若干问题研究
·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 美国冲突法革命中的变革与回归
·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与非法物证排除规
· 提单中管辖权条款实际联系要求解读
·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
· 论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
· 从欧共体看21世纪区域一体化对多边贸
 国际法热门论文
· 直面我国“入世”后的反倾销问题
· 论WTO框架内电子商务规制现状及其发展
· WTO的价值目标与中国“入世”后的对外
· 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合
· 外国直接投资的中国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
·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
· 入世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几个问题
· 论当代西方国际法的走向
· 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的法律适
· 论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
· WTO与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 论在我国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的构想
· WTO法律框架下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

 

国际法论文
4论信用证欺诈下的法院禁付令
   信用证的两个最基本特点就是信用证的独立性和单据交易。这种结算方式以银行信用代替了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信用证交易原则所固有的理论缺陷,加之国际贸易本身的复杂性,致使信用证欺诈日益盛行,而信用证申请人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的诈骗行为要求法院出具禁付令,禁止银行付款的情况也相应增多。司法实践中,由于法院发布的禁付令一方面并不能从根本解除开证行及其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项下的
386 10-25

4对国际托收法律关系性质的再认识
   托收是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卖方(委托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运货物,然后开出汇票连同有关货运单据交卖方所在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买方所在地分行或其他银行(代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凭买方的付款或承兑向买方交付全套单据。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是各国银行办理国际托收业务的通行惯例,它将托收的有关当事人分为委托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代收行(
俞巍 365 10-25

4西方法文化的输入与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
   一、 前言   中国作为古代东亚文明的中心,早在公元前二千年左右便已形成。就文化而言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华夏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同整个中华文明一样,中华文化的历史也是悠久的。其内容之广博,色彩之鲜明,形成机制之复杂,生命力之强大,堪称世界之最。尤其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辗转相承,迄今未中断,即完整而又系统。中华法文化的形成,就内部而言,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相互影响,互相吸收,逐渐融合
沈亮 365 10-25

4中国人权研究——新时代下的中国人权
   摘要:我国由于历史等因素导致我国法学界对人权研究的起步晚,起点低,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远远落后于国际人权。而当今21世纪的中国,在依法治国战略下、WTO体制下研究和发展人权在我国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在整个人类人权史上都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语; 人权 民权 法治 WTO体制   引言:当我此时在敲动键盘时,我还在怀疑我究竟能不能写好这篇文章。毕竟人权问题
杨康 541 10-25

4美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研究
   拉丁语中的ligare一词是“束缚”的意思,后经过法语演变为英语中的lien一词。Lien一词是一个总括性术语,用来指代各种各样的担保利益。在英语中其它经常可以与lien相替换的词是security interest和encumbrance.有时,security interest用来特指由合同创设的担保利益,而lien就被严格地用来指未经当事人双方合意而产生的担保利益。例如,
王治江 350 10-25

4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
   全球化对当代国际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已是不争之事实。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两极对峙的冷战时代的结束,全球化浪潮汹涌而至,人类真正进入了全球共存与竞争的全球化时代,由此而出现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生态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等诸多全球化现象。不管人们是否喜欢它,大凡一个明智的人都不否定它的存在,特别是在经济方面。[1]   全球化不可避免地给法制带来冲击,引起法制的变革甚至革命。经济全球化、
黄世席 515 10-25

4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探讨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各国的民间团体、联盟或个人,为了促进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人道主义及其他人类活动领域的国际合作而建立的一种非官方的国际联系合体。[1]其数目由本世纪初的一百多个发展到现在的数万个。可以讲,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传统国际法认为,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不是国际法主体,在国际关系中不能以国际法主体的名义从事活动。但是现在随着国际关系以及全球化的进一步发
黄世席 386 10-25

4国际私法性质的哲学分析
   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到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注:本文所指国际法是广义上的国际法,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也即,国际法的产生来自于各国的合意,而国内法则很明显是各主权国家立法机关的事。),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各国国际私法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注:对于
黄世席 437 10-25

135 篇论文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7/17页  8篇论文/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