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正文

警惕!求职陷阱

春节过后是应聘的高峰期。不过求职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安全系数高低却没个准。一些不法分子就乘机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弱点,设下圈套欺骗求职者。

有业内人士提醒,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想真正保持安全,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就必须用专业有效的方法保护自己。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场防“陷阱”忌“三心”。第一是贪心,看到“高薪”字眼首先要掂量一下自己,然后再摸清对方的背景;第二就是心急,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让一些人找到了借机骗财的机会,这些人以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证件费等各种名义收取应聘者的费用后便人去楼空;最后是糊涂心,眼下工作难找但并不等于“拉到篮里都是菜”,求职者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脉络有个清楚的构想,如果仔细研究还是能看清招聘中的大多数猫腻。

我们特意整合一些就在我们身边发生过的求职陷阱,让这些案例作为警示,今年找工作遭遇到这些陷阱时,可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眼花缭乱的押金骗你没商量

———“押金”。今年2月17日下午,十几名江西籍人向杭州警方报案:“我们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了招聘启事,说招15名清洁工。2月16日,我们按照广告上说的地址去报名了,每人交20块钱报名费,有一个女的专门收钱,另外还有两个男的负责登记。”十几名江西人七嘴八舌地说,交了20块钱的人都接到通知说第二天上班;2月17日上午,他们去通知上的地点上班时发现,这里根本没有办公大楼,是一块空地。

———“服装费”。今年2月26日上午,从江西九江来杭打工的胡存涛发现他应聘的一家经营部突然人去楼空,大门紧锁。他2月13日在东新路这家百货经营部交了50块钱报名费应聘,后来还交了250块钱的服装押金,满以为就要当上超市营业员的他没想到迎来的是这样一个结局。

———“培训费”。一位周先生曾在一网站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与朋友来到该公司应聘。公司称,交培训费300元实习8天后可以上岗,8天内不去的话不能退钱。双方签好合同开始培训,公司要求他们在8天内把产品推销出去。他的朋友与老板是同乡,老板就透露实情,此公司天天招聘,但从不录用人。此时,钱已不能退回。

破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不能因为就业难而屈从于用人单位,任其侵犯自己的权益,如果已缴纳了此笔费用的,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络招聘骗术

陷阱一:许多信息是烟幕弹有的招聘网站上,公布过时信息、垃圾信息甚至虚假信息。这些信息有些是招聘单位放的“烟幕弹”,实际上是为做广告提高单位知名度,有些甚至是招聘网站有意杜撰出来的。

陷阱二:以招聘为名骗资料常常有网上“雇主”以招聘为名,要求求职者把自己的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社会保险账号、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发送给他们,这些人本来属个人机密的信息一旦落到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手里,你的这些账号还有安全可言吗?

陷阱三:以考查为名骗劳力曾经有一位外语专业的学生张某,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一家公司,该公司以考查他翻译能力为由,发送一些英语材料让他翻译,可翻译了好几次之后,仍没有得到该公司录用的表示。如此三番五次“考查”之后,张某明白了,该公司只是叫他为他们免费翻译英语技术材料,根本不招人。

破解:获取招聘信息的渠道一定要正确,要看是不是在正规的媒体或是网站发布的。不要依靠短信、QQ、E-mail寻求不明的信息。对网上的信息要有理性的认识和分析。如果是真实的SOHO招聘或是网上求职,最后还是要跟公司进行面谈,要先审核公司是否可信,是否正规。正规的网站提供招聘工作不会向招聘者索取押金费用。

黑职介所骗钱没商量

今年2月13日来杭打工的小潘,被张贴在下沙一职介所内的一条招工信息紧紧吸引住了。一家著名外资企业要招40名普通操作工,基本工资虽然只有400元钱,但是能在这种大公司工作,大家都觉得比较有安全感,起码拖欠工资的情况不大会发生,而且还是8小时工作制,有双休日。

职介人员告诉她,先交20元登记费,再交600元的介绍费,拿了这里的介绍信才能参加面试。如果没被录用,20元他们收进,600元可以退还。找工心切的小潘最后如数交上了这笔钱,然而小潘交了600元后拿回的是张收款收据,上面的款项内容是“职信”,小潘解释说“是职业介绍信的费用”,并盖有“建德市宏图职业介绍所”的印章。

2月17日,她参加了公司的统一面试,过了两天却得知自己没有被录用,和自己同样命运的还有职介所推荐的100多名。这样一来一去,职介所就赚进了2000多元。

破解:根据《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或者擅自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停止职业介绍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

如果求职者发现职介所是非法职介,就不要通过其介绍工作,并到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别被广告花言巧语蒙骗

案例一:公司直聘变成职介代聘

现在一些招聘信息往往会打上“拒绝中介”或“绝非中介”的字眼,但有时候“直聘”却是不法职介设下的美丽陷阱。

今年7月下旬,张先生在某招聘报纸上看到一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招聘的消息,在经过电话咨询后便于7月24日带着简历、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了一座写字楼面试。张先生说,负责面试人的姓杨女士告诉他,底薪是1000元,提成10%,车补、饭补、话补按所完成任务额的2%提。而通过面试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费共计500元,公司出270元,个人出230元。在毫不正规的培训之后,便像是招聘双选会一样,老师一个个地念各公司的名称和待遇,每念完一个就问有没有人想去,想去的直接跟“经理”走就行,而这时直聘已经彻底变成了代聘。感觉不对的张先生只做了两天就找借口没回公司,而经理此后也没再找过他。

案例二:优厚待遇也是陷阱刚从一所医药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小齐在北京的一个医药人才专场招聘会上,就遇到过看上去挺美的招聘信息:一家条件十分优厚的房地产公司,“工资及各项待遇都很好,挺吸引人的。底薪是一千块钱,试用期间,有饭补、车补,手机还补六百块钱话费,转正之后会解决住房问题,上‘三险’。”这家条件优厚的房地产公司,招聘及录用过程非常简单,给一个面试条,直接就可以面试。不过,轻松面试之后,小齐却被公司要求去参加培训,并交纳了100元钱给公司,还有180元钱交到培训中心去。

但所谓的培训实际上只进行了两天半,而且有半天都用于划重点。进入培训班,小齐发现,一个班的八十多人分别来自几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他们此前的经历非常相似,都是轻易地被某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录用,随后就被要求到这里来自费培训。到了考试的时候,考生们遇到了更加奇怪的情况。不但考得不好的通过了考试,就连一些没来参加考试的学生也得到了培训证书。而等到小齐回到公司才发现,要上班可没那么容易,必须先交二百块钱服装费才能上班,其他公司的几位同学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有的要交100块钱的建档费,有的则是要交100块钱的保险费。

破解:比较真实的招聘广告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广告标题。如“某某公司招聘”,企业将单位的名称堂堂正正地写在广告上。2.公司简介。包括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等。3.核准机构。发布招聘广告一定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广告中特别注明已经核准的字样。4.招聘职位。包括职位名称,任职要求,对员工素质的要求,工作地点等。5.联系方式。一般都会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联系人等。

而虚假广告往往篇幅较小,口气大,哗众取宠,内容笼统不具体,不谈企业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甚至不写单位的名称,只留一个电话号码,也未经劳动部门审批。甚至每隔一段时间又反复刊登相同的广告,好像永远也招不够人似的,一般说明该企业待遇不好,很难招到人或是留人不住,应谨慎从事。

不平等条约别乱签

一些职介所在与求职者签订一纸合同时,其规定内容往往是为了给自己开脱责任,对求职者却非常苛刻。比如说“乙方(求职者)交服务费后,甲方(职介)正式开始为乙方服务,但乙方中途不得要求中止服务”,但在交服务费之前求职者只交过报名费,而条款中第二条又规定,报名费永不退费,为了怕不保险有的职介所干脆还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实在要退费的可根据情况退10%到30%的费用,而且不退报名费。

破解:有律师指出合同应该是双方坐下来协商的,如果一方不满意是不能签署的,求职者可要求对方改动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如标明职介要在多长时间内为求职者提供至少几次的求职机会,如果对方不肯,可换其他职介,切记不可委曲求全。

如果中介机构违约不退钱等,可以求助于法院,用司法手段恢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用合同保护自己。如果直接就是骗钱的中介,可到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利用行政手段取缔非法职介机构。

对于职介曾许诺该企业能提供的福利和待遇问题,求职者一定要问清楚并落实在纸上,因为一些职介为了让求职者快点交钱,往往信口开河,随便替公司许诺,而求职者往往在签约后才发现原来公司并没有相关承诺。(孙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