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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近日,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防科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通知》指出,对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记者从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广州市"准就业"见习制度早在今年已经推出。据介绍,在"十一五"期间,广州还要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准就业"制度,为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已有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进行适应性或试用性实习提供平台。   

  据介绍,广州接纳毕业生的见习单位需有一定的规模,能为学子提供一个良好的、专业对口的见习环境,让大学生能真正积累经验。同时,每个单位的见习岗位不得少于3个,大学生在见习期,要有专人负责帮扶。

   (智联编辑:闻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