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一家纸厂每个月都会扣除工人5%的工资作为“暂扣费”,工人们也将其称为“忠诚费”。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局道滘分局了解到,以“暂扣费”来“约束职工忠诚度”的工厂比较普遍,今年劳动部门已经接到十几起类似的投诉。有关人士提醒,遇到这种情况,工人们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目的]防止工人随意辞职
34岁的梁保明来自湖北襄樊。今年1月15日,他看到招工启事,于是来到道滘九曲的东莞顺兴造纸有限公司当叉车司机,月薪1450元。
刚进工厂老板就告诉他,公司每个月要扣发他们工资中的5%,作为“暂扣费”,只有做满1年时间的工人才能领取。梁保明当即质疑,得到的解释是,公司为了防止职工随意辞工,所以就用这种从工资中扣除“暂扣费”的方式来保证工人的“忠诚度”,不让其随便离开。
6月20日,梁保明因故提出辞工,厂方给出答复,辞工可以,但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的5%“暂扣费”不能返还,加上其它各种管理费,工厂共拖欠他700多元正常工资没有给。
[厂方]公司未违反法律规定
一名跟梁同时辞工的保安也透露,顺兴造纸公司拥有200多名职工,除了厂长外,几乎所有人每个月都被扣除了这样的“暂扣费”。如果哪个职工没有做满1年时间就辞工,厂里都不会返还这份钱,并告诫其他工人不要动不动就辞工。工人都把这个费用称为“忠诚费”。
据介绍,许多工人对此都敢怒不敢言。他们质疑,工人跟厂方建立劳动关系是双向选择,厂方不能以这种原始粗暴的方式来干涉他们选择其它工作机会的自由,而且这种变相拖欠工资的行为非常恶劣。
顺兴造纸公司的厂长黄某对记者解释说,公司只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这样的管理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至于其他情况他拒绝透露。
[劳动局]扣“忠诚费”不合法
昨天,市劳动局道滘分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在道滘以这种克扣工资来“约束职工忠诚度”的私企不在少数,劳动部门每年都会接到十多起这样的投诉,这个数据只是冰山一角,更多工人因为有所顾虑而不敢出头。
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称,根据《劳动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职工工资,类似顺兴公司这样克扣“忠诚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由于工人处于弱势地位,维权意识不够强烈,很多人甚至连用工合同都不能提供,使得劳动部门要进行调解或干涉都有一定难度,外来打工仔除了向有关部门申诉外,更多的是需要从一开始就强化意识,尤其是要保留相关证据。
据了解,顺兴造纸公司的工人进厂时,厂方都没让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直接发到手上而不出具工资条,这也使得工人在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