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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找乐杂谈

    首先声明我的这篇文章对洪晃本人没有任何诋毁之意,如果有人试图从这里找到什么绯闻轶事之类的东东我可以告诉他赶快走,不要耽误您时间呢。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是先知道陈凯歌才知道洪晃的,这时候陈凯歌已经成了名人,而对名人的离婚案人首先想到的是他们抛弃了糟糠之妻,因为这样的俗套故事很多很多,自然的很为洪晃鸣不平,继而才知道洪晃其实并非想象的的那么糟糠,却是名人之后,多少平衡了一点,至少她不会为生计发愁了,但还是为洪晃鸣不平,想象她好似林黛玉那样的女子,因为不擅风月和交际而被陈凯歌厌弃,现在正自锁闺阁自怨自艾以泪洗面。可惜这一次我还是没有猜中,又陷到一个俗套故事里了。终于在电视里看到了传说中的洪晃,竟与自己的想象大相径庭。之前我一直把她想象成美女的类型,和陈凯歌结婚的人相貌虽然不比陈红也不至于差到那儿去,至少她会接续她母亲的遗传吧,但还是偏了。于是在这桩离婚案里我不得不加入相貌的因素,男人吗大都喜欢漂亮女人的。相貌堂堂如日中天的陈凯歌离开这种相貌的洪晃也属自然。好在可以安慰的是出现在电视里洪晃一直在乐着,开始还猜测是一种做作,后来看明白了那是真的在乐,还是很有内涵的乐。

    这才知道洪晃主动提出离婚却是在陈大红大紫的时候;才知道:“洪晃还在12岁时就成了“空降纽约的红小兵”,在美国完成了教育,1985年,洪晃回国后成为西德某金属公司的高级职员,据说她的月薪高达7000美元,而当时中国大部分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不过70元人民币。后闯荡影视、IT、出版等行业,现为国际互动传媒集团CEO,杂志《ILOOK世界都市》、《乐•名牌世界》、《seventeen青春一族》的编辑出版人。并为《三联生活周刊》等多家杂志的专栏撰稿。”端是厉害,这样的人物岂是能被陈凯歌束缚的?

    再次关注洪晃是胡戈恶搞陈凯歌整出了《一个馒头的血案》。“正当陈凯歌与胡戈正因‘馒头’案闹得不可开交风头正劲之时,洪晃也赶来杀入战团,在她的博克撰文《前夫和馒头》,讽刺前夫小肚鸡肠。”看来找名人就是不得消停,离婚了还是被人记挂着,以致她在这篇文章里调侃的写到:“……看来这女人出嫁一定要慎重,我这辈子真是来不及了,下辈子得注意了。”这个不足千字的文字在短时间内竟然引来七十多万的点击率和两千七百多条的评论。

    洪晃借题发挥乐着调侃着把陈凯歌涮洗了一顿。尽管这篇文章从字面上看是要摘开自己,但结果却是越来越紧了。我想绝顶聪明的洪晃之前不会不知道这篇文章的后果,但她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不怕有人说这是炒作,她要的就是一乐。

    这使我不得不反思以前对洪晃才女的理解是否单调了?她不仅有才,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她会恃才“找乐”,她给自己的博克起的名字不就是“洪晃找乐”吗?我想找乐在她哪里绝不是字面意义那么简单。虽然快乐本身是简单的,但要说得到快乐并会享受快乐对大多数人来说就从来不是简单的。

    前一阵陕西的《开坛》讨论了一个话题,说中国人不会休闲,即使是有时间也不会。不会休闲就意味着不会乐吗,而洪晃却是很会乐的,尽管曾经有很多坎坷伴随着她,但快乐也一直伴随着她。她会抽烟,会喝酒;率真爽气;好游玩开party,品味各种新鲜玩意,“在洪晃的心目中,一次轻松愉悦的朋友聚会远比天文数字的年薪更具吸引力”。

    虽然有人会强调说她会乐是因为她不缺钱,但在我看来并不这么简单。中国有钱的人多了,但他们也并不真正会乐。

    有评论这样描述洪晃:她不算漂亮,但绝对聪明;她不算优雅,但绝对性情。她的魅力源于自信和才情,被人们称作“名门痞女”。

    这里的“痞”字在显然已失去了贬义,而通常是用来形容男人的,比如王朔刚出道的时候就被一些人说成是“痞子”作家。现在怎么把这个字给了洪晃呢?或许是因为她的语言和举止不仅具有名门的雍容贵气,更有须眉的大气和霸气吧。

    这就给了我某种启示:假如洪晃是个男人会怎样?这个念头让我惊跳了一下,但之后却越琢磨越有味道了。

    中国历来重男轻女,男人是顶门立户的,名人同样如此。或许正是这种愿望改变了洪晃的形象,女儿身男性化了。我不知道从科学的角度怎样解释,民间却是视若禁忌的,比如怀孕的时候不要看丑陋的东西,不要吃兔子(怕豁嘴),我想这个和胎教也算异曲同工的,对这种说法多半持肯定的态度,比如说我个人的相貌就是一个例证。我是家里的老小,上面有两个哥哥,生我之前父母就期待是一个女孩,但生出来还是男孩,但我的相貌和性格却不似两个哥哥阳刚。

    在民间生男孩是希望其顶门立户的,而在名人却是希望他成就一番大事业,而男孩从历史的社会的角度说拥有更多的概率承担起这个使命,也算顺理成章。但就人的乐趣而言却是相反,成功的男人往往忙于俗务,虽然像洪晃这类家庭背景的人更易得到发展的机会,但极有可能的却是因为从小看多了高层,一个在普通人已经够显赫的位置在他们也不会激起波澜了,尽管他们可以凭借出身获得高位,这是他们的优势,但从快乐的角度说未必不是他们的劣势。

    有句颇有哲理的话说:人往往是被自己的优势击倒的。关系从来都是相对的有范围的,超过范围关系也就不存在了;同样高官也是有限度的,超过他的势力范围一样无所作为。部长的公子很少有再当上部长的。因为其名人或者高干背景优势在发展到了一定位置后别人反而会质疑他的能力使其失去机会了。而在超出范围之后尽管他们也有机会却又会因自己的出身高贵养成的慵懒傲气的毛病丧失了竞争力,倒是那些勤勤恳恳谦虚谨慎的普通人这时候会走到他们的前面,毕竟社会的发展最终还是需要有能力有才华的人。

    因此洪晃应该庆幸因为自己的性别,毕竟较之男人女人是很少有仕途野心的,而没有野心却是她快乐的基础,而这时候家庭背景又对她的快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快乐的前提就是经济基础和一颗平常心。

    洪晃还应该庆幸自己性别的是,她没有出现高干子女的另一种状况,成为纨绔子弟花花公子。

    做为相貌一般的洪晃还应该庆幸她没有成为美女。自古红颜多薄命,东施效颦虽然成了笑话,但从结果看东施要比西施获得快乐的时间更多。一个承担西施那样使命的女人是不可能有真正快乐的。而传统的对女性的快乐是不会渲染的,并训教她们始终保存淑女的形象,就是笑也要笑不露齿,但洪晃却没有这个约束,经常很男性的哈哈大笑,露出的已不仅仅牙齿了。

    这样男人和美女的困境都被洪晃天然的避开了。她可以找自己的乐了。

    当然快乐是离不开钱的,但“洪晃25岁时已是一家外资企业南京代表,年薪高达七万美金。用她的话来说,在80年代中期那会儿,这种薪水都可以买大楼了,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又是在那样一个年代,拿着这种工资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

    “但洪晃绝不是一个对金钱麻木的人,她曾经这样解释:赚钱当然是基本的生存问题,我也跟钱没仇,但当我老了时,我希望我能告诉我的孙辈我曾经做过点令我自己感到自豪的事,而不是说这辈子就追求个百万亿万富翁。其实谁都对钱感兴趣,但我对赚钱的手段更感兴趣。”

    我想这些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这里既有家庭的原因,更多的还是先天的性情。

    当然这里也还是要说到她经历的波折,父母的离异以及自己多达三次的离婚。洪晃是聪明的,但聪明并不等于智慧,智慧需要后天的磨炼。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波折不仅没有让她消沉,却让她更看清楚了人生。她曾经这样解释:“我自己也给了自己很多压力,但是后来我意识到,如果事实证明我活得没有我家人那么成功并不说明我活得不好,并不是说我糟蹋了这一辈子,并不说明我不值得。因此到现在为止,我活得还是比较自由自在的,我一直在按自己的个性活,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看来人生快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她要不断的“找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