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按照内蒙古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时间和参加人员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为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包括所属二级单位)。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不进行测评。各部门和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也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个别内设机构不进行测评的,应由这些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后确定。对市、旗县区整个地区(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班子),其群众满意度测评暂不进行,待三个批次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部结束后,再以适当方式进行。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本部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即开始进行。
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应有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和基层群众代表(不足100人的部门或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多于100人的单位,应由其代表参加,但总数不得少于100人),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主要是本部门、本系统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较多的,可根据实际适当确定部分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代表(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10%),服务对象的代表一般不少于10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本部门本单位没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可以从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中确定),群众监督员。
二、测评内容
根据中央提出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关键是要取得实效”,“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在对第一批教育活动整体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内容:
1、在提高党员素质方面:党员在党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找准并努力解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是否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是否进一步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是否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进一步发挥。
2、在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基层党组织是否得到健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化,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否着手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进一步增强,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3、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党员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是否进一步增强,领导机关的作风是否明显改进,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具备条件解决的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
4、在促进各项工作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是否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影响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或着手解决,推进各项工作的措施是否加强,是否做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方法步骤
(一)前期工作
l、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前,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检查前两个阶段“回头看”中发现的应该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要在问题已经解决的基础上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以及市委督导组应提前3日以上,在参加测评人员的范围内书面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成果,然后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评议;采取随机抽样、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通过这两项工作,如果发现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包括整改情况的评价和反映比较差,应进一步整改后再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测评准备
1、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测评工作方案,经驻本部门或本单位督导组审阅,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2、设计制作满意度测评表(问卷)。要对第一批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还要对“测评内容”四个方面的21个“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评价。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可放在一个测评表(问卷)内,分别统计。总体评价一般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四个方面的分项评价一般填写是、否、不清楚。测评表(问卷)要填写填表人的基本情况,如职务、职业、政治面貌,是否是第一批教育活动对象、服务对象等,以便分类统计,进行分析。测评表(问卷)还应留有空页,请大家填写文字补充意见。
(三)进行测评
召开测评大会。测评大会由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会上,由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介绍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及听取意见后的进一步改进情况,简要说明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意义、目的、内容、方法和基本要求,对表格的填写进行解释。上级党组织及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派督导组和有关人员参加测评大会。
测评结束后,由部门或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派驻的督导组负责收回并统计满意度测评表(问卷),结果报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党组(党委)。
(四)通报测评情况 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要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其他方式向群众通报。经满意度测评,以及其他方式了解,群众对整个第一批教育活动总体评价、或四个方面的分项评价满意度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部门或单位,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进行“补课”。
四、总体要求
1、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广泛组织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注意参加测评群众的代表性,使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范围尽量宽一些。
2、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正确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 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确保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
3、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要注意听取群众对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各地区各部门测评方式方法的设计要简便易行,力戒形式主义。
五、组织实施
群众满意度工作由上级党组织领导和指导,督导组配合,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督导组要配合所驻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制定和审阅测评方案,搞好测评的有关工作,认真把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关。 督导组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前,要注意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评价,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所驻地区、部门和单位党组织。 各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督导组同所驻部门和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了解到的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评价情况,以及各级党委听取的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并于6月下旬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市委、旗县区委和督导组,要通过调研、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搞好后两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本通知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确定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包头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6月4日 附: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问卷)(点击下载) |